哎呀, 没办法,只好擦掉了呢。
湿纸巾揉捻沈言的唇瓣,一次比一次用力。
沈言皱眉忍了几秒,在法尔森更进一步,想把手指往他嘴里伸时,用力搡开他。
他没管摔在地上的法尔森,假装看不见他做作的难过,打开终端看相机中变了模样的自己,心中火气散了许多。
法尔森喜欢动手动脚这点的确讨厌,但易容的手艺确实不错。
也正是靠着这一手,他才能改头换面,混进各大重要场合收集信息、搞搞诈骗,一直活到阮知闲发疯那天。
细微的机械摩擦声,在空荡的地下管道中十分清晰。
沈言关了终端,看向法尔森。
他小心翼翼地爬起来,机械臂中的化妆品撒了一地。
或许是怕弄出动静惹得沈言更不开心,法尔森的动作非常迟缓,从头发丝到脚趾盖都写满了可怜。
沈言沉默几秒,把法尔森拉起来,飞快地收拾好化妆品,放进法尔森的机械臂里。
法尔森一头白发被他染成了黑色,看着很乖,紧张地扣着手指,细细弱弱道:“对不起,哥。”
“我不会再做你不喜欢的事。”
试探性地伸手去抓沈言的衣角,露出弃犬似的眼神,轻轻晃了晃。
“别生气,好不好?”
沈言平静地看着他。
很能装。
沈言心里明镜似的,法尔森最擅长用这种方式博取人们的同情。
但确实很难顶。
沈言在他抿着唇讨好地冲他笑时,叹了口气。
沈家家里氛围很好,亲戚之间来往密切,他作为无所事事的小叔,经常带家里小孩去玩。
有个孩子不太自信,也不合群,经常自己一个人猫在角落,只是时不时地朝那群吵闹的孩子们投来羡慕的目光。
沈言有空会单独带他出去。
送他回家时,他就站在车外,露出和此时的法尔森一样的表情,问他还会不会来找他玩。
沈言自然地把手放在法尔森头上,揉了揉。
法尔森的指甲扣到肉里,咬住口腔里的软肉,屏息凝气,竭尽全力扼制自己上不得台面的声音。
“行了,这事就这样。”沈言没察觉到他的异常,轻飘飘地把此事带过,“饿不饿?餐厅的小蛋糕味道不错。”
法尔森声如蚊讷:“好的。”
-
轮船上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混乱,警卫队的气氛紧张,但并没影响船上客人的正常活动。
现在才第二天,阮知闲还没开始搅混水玩他的人性游戏,管理者们又反应及时控制住了消息,沈言逛了一圈,只听到一些玩笑似的风言风语,实情没人知晓。
那他的计划就能顺利很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