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每年都会组织很多次徒步活动,也会参加各国的越野跑,曾独自穿越边境,一场比赛跑过十三个国家,身上新伤旧伤无数, 双腿都打过钢钉。
他人生的绝大部分时间,以及工作赚的钱,都花在了徒步和越野跑上,可以说他几乎是用生命在运动。
登顶的时候霞光万里,温怀意问站在他身旁眯眼看朝霞的肖思远,“徒步和越野跑有什么魔力?”值得你赌上未来和生命。
后面这句话怕冒犯了他多年的付出,温怀意没有说出口。
肖思远看着火红的云霞笑着回答,“我本来就一无所有,如果连爱好都没有,喜欢做的事都不能做,那就太可悲了。”
温怀意本想说,这么伤身体的爱好大可换一个,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。
但肖思远却开始自顾自说道,“我是在边境长大的,那里的生活和澜城完全不一样。要活着就得拼命跑。”
他扭头看向温怀意,弯起的眼睛满是岁月和风霜的痕迹,“对我来说,奔跑,就是活着。这就是它的魔力。”
温怀意看着他历经沧桑却炯炯有神的眼睛,说,“我觉得人还是得有个家。如果,我是说如果,你老了,跑不动的时候呢?你去哪儿?”
肖思远眼睛弯得更厉害了,他拍了拍温怀意的肩膀,道,“放心,绝对不会有那一天的。因为,我会死在路上。”
温怀意震惊地看着他,他却哈哈大笑起来。
过了好久,温怀意才觉得这大概是他的玩笑话。
徒步队没有在山顶停留太久,十点他们就开始从山的另一边往下走了,他们得去另一座山,看另一番风景。
临走前,温怀意把装备还给他们,肖思远让他留着,说指不定哪天他也会成为他的队员呢,就当送给新队员的迎新礼物了。
温怀意知道自己不可能加入徒步队,他志不在此。但还是礼貌收下了,并和他们告别,说期待下次再见。
所有人走后,温怀意独自坐在山顶一颗老松树下,透过密密麻麻的松针看云层,看日光。
看着看着,他又想起了小柴犬,想起了时危。
他其实也一无所有,无论现实还是这书中世界。
如果连喜欢的东西都不能争取,是不是也有些可悲了......
其实在暴雨之前温怀意订的民宿是澜城周边的,他只是想随便找个舒适的小河边野钓,并没打算来这山高云阔的朝霞山。
只是他这二十三年来头一次做了个那样激烈的春梦,对象还是他很有感觉的邻居,但偏偏他又有道德底线,不能对邻居怎样。所以心情其实是又爽又烦闷的。
加上不得不送走小柴犬,他的心情更是低落到极点,便想离澜城远一点,就来了这朝霞山。
如今一人在这金辉洒落的山顶坐看云卷云舒,是很美好的享受。
但一想到肖思远的话,温怀意就有一种自己亲手把喜欢的东西推开,还嘴硬说不喜欢不想要的可悲感。
山风习习,时间悄然流逝。